3. FAT与SAT测试标准与规范解读
环保自动化项目的验收测试不是“凭经验点一遍设备”,而是要把合同、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中的条文,翻译成可执行、可判定、可追溯的测试用例。本节聚焦三份最常被引用的依据来源:环保行业标准(HJ/T系列)、国家标准(GB/T系列),以及项目合同技术协议,讲清楚它们各自约束什么、如何提取强制要求,以及如何落到用例的判定条件上。
三类依据的分工:谁管“合规”,谁管“性能”,谁管“交付”
HJ/T系列标准主要针对环保监测与治理设施的运行、验收和技术要求,例如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与验收规范,其条文往往直接规定测量参数、量程、检出限、数据传输与联网要求。GB/T系列则更多覆盖自动化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功能安全与可靠性,例如可编程控制系统、工业过程测量控制装置的通用技术条件。合同技术协议是项目专属文件,它把上述标准的通用要求具体化为本项目的仪表清单、控制逻辑、通信协议、性能指标和验收方式。
三者的关系可以理解为:HJ/T回答“环保数据必须达到什么合规底线”,GB/T回答“自动化系统本身必须满足什么工程底线”,合同技术协议回答“本项目具体交付什么、怎么算通过”。测试用例设计时,凡属强制条文,必须设置对应用例且判定条件不得放宽;凡属推荐条文,可在协议中约定取舍;协议指标高于标准时,以协议为准。
从条文到用例:以在线监测数据上传为例
假设某污水处理厂合同技术协议约定:出水COD在线分析仪数据经PLC采集后上传至环保监管平台,上传周期不超过5分钟,数据有效率不低于90%。相关依据包括HJ/T系列对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要求,以及GB/T对控制系统通信功能与抗扰度的通用要求。提取过程如下:
第一步,定位强制条文。HJ/T相关规范通常明确数据采集传输仪应支持断线续传、应记录仪表状态、应具备时钟校准功能,这些属于“应”字条文,必须设置用例。第二步,把协议指标量化。上传周期≤5分钟、有效率≥90%是协议专属指标,需转化为可观测的判定条件。第三步,设计激励与观测点。可在分析仪侧输入标准信号或使用模拟数据源,在PLC通信口抓取报文,在平台侧核对时间戳与数据条数。
一个可执行的用例片段如下(参数为教学示例,非实测结果):
用例编号:FAT-COM-012
依据条款:HJ/T 数据采集传输要求 第X条;合同协议 4.3.2
测试目的:验证COD数据上传周期与断线续传能力
测试方法:
1) 分析仪输出4-20mA对应COD 0-500 mg/L,稳定输出12mA(对应250 mg/L)
2) PLC采集后经Modbus TCP上传,平台侧记录连续30分钟数据
3) 第10分钟人工断开网络5分钟,恢复后继续记录
判定条件:
a) 正常时段相邻数据时间戳间隔 ≤ 5 min
b) 断网期间数据在恢复后补传,补传数据带原始时间戳
c) 30分钟内有效数据条数 ≥ 27 条(有效率≥90%)
证据:平台数据导出表、通信报文截图、断网操作记录
强制要求与推荐要求的区分方法
标准条文中“应”“必须”“不得”为强制要求,“宜”“可”“建议”为推荐要求。实操中容易出错的是把推荐条文当成强制项,导致用例过多、验收周期拉长;或者把强制条文漏掉,导致SAT阶段被监管方或业主否决。建议在用例设计前先做一张条文提取表,逐条标注标准号、条款号、条文原文、强制属性、对应设备位号、用例编号。对于协议指标高于标准的条目,在表中注明“协议加严”,判定条件按协议执行。
还需注意标准之间的引用关系。GB/T通用技术条件中可能引用其他基础标准的安全条款,HJ/T规范中可能引用GB/T的通信协议要求。提取时应顺着引用链追溯到最底层条文,避免只抄了表层要求而遗漏底层强制项。例如协议写“通信符合Modbus规范”,而Modbus应用层规范对异常码返回有明确要求,测试用例就应包含非法地址访问时返回异常码的检查。
SAT阶段的依据复核
FAT在工厂环境完成,SAT在现场完成,两者依据相同但侧重点不同。SAT阶段需额外关注现场条件引入的偏差:接地电阻是否满足GB/T电气安全要求、现场电磁环境是否影响通信误码率、监管平台实际联网参数是否与协议一致。此时应复核FAT用例中依赖模拟环境的条目,在现场条件下重新执行关键强制项,并在验收记录中注明“现场复测”。对于无法在现场复现的条款,应在FAT报告中保留原始证据,SAT报告引用并说明。
把标准读成用例,核心动作只有三个:识别强制属性、量化判定条件、绑定证据记录。做到这三点,FAT与SAT的测试结论才能既经得起业主审查,也经得起监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