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设用地类型与敏感受体识别
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筛选中,最先要回答的两个问题是:这块地属于哪一类建设用地?谁会在这块地上长期停留并因此受到暴露?前者决定适用哪一套筛选值,后者决定暴露情景如何搭建。GB 36600《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把建设用地划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并针对不同用地类型给出了不同的风险筛选值与管制值。分类判断一旦出错,后续所有采样布点、检测指标和评价结论都会偏离方向。
一、两类建设用地的划分依据
GB 36600 的分类逻辑不是看土地权属,也不是看规划用途名称,而是看土地的实际使用方式以及人群暴露方式。标准将建设用地分为两类:
- 第一类用地:包括 GB 50137 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以及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等。这类用地的共同特征是:儿童和成人长期居住、活动或直接接触土壤,且儿童对污染物更为敏感。
- 第二类用地:包括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除 A33、A5、A6 以外),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G)(除 G1 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以外)。这类用地以成人职业暴露为主,暴露时间相对较短、频次相对较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分类应以规划用途或现状实际用途中更敏感者为准。例如某地块现状为工业厂房,但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调整为居住用地,则应按第一类用地评价;反之,若规划尚未明确,应结合地块未来最可能的使用方式进行保守判断。对于用地性质混合的地块,应按不同功能区分别划定评价单元,不能用一个类别覆盖全场。
二、敏感受体的识别与暴露特征
敏感受体是指可能因土壤污染而受到健康危害的人群或生态对象。在建设用地风险评价中,主要关注三类人群:居民(含儿童)、工人和其他长期停留人员(如学生、患者、老年人)。不同受体的暴露途径和暴露参数差异显著,直接决定了风险计算中暴露量的取值。
以儿童为例,其手口行为频繁、单位体重土壤摄入量高、体重轻,因此经口摄入土壤的暴露量按单位体重计往往高于成人;而工人以职业暴露为主,主要途径为经口摄入、皮肤接触和吸入颗粒物,暴露时间通常按工作日、工作年限计算。居民则需考虑经口摄入、皮肤接触、吸入室内外颗粒物以及食用自产农产品等途径。识别敏感受体时,应结合地块及周边 1 km 范围内的人口分布、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目标,明确受体的类型、数量、分布方位和停留时间。
三、从分类到筛选值:一个判断示例
假设某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周边 300 m 有一所小学,地块内现状为废弃机械加工厂。按 GB 36600,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小学(A33)同样属于第一类用地,因此该地块应按第一类用地评价,选用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若检测结果显示某重金属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则不能因为“现状是工厂”就降格按第二类评价,而应判定为超过筛选值,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
再如某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属于第二类用地,敏感受体以商场员工和顾客为主。此时应选用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暴露情景按成人职业暴露构建。但如果该商业地块内配套建设了幼儿园,则幼儿园区域应按第一类用地单独评价,形成“整体第二类、局部第一类”的分区格局。
四、敏感受体识别的实操要点
实际工作中,敏感受体识别不能只停留在“有居民、有工人”的定性描述,而应形成可核查的信息记录。建议在调查阶段收集以下信息:地块及周边的用地规划图、人口分布、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的位置与规模、地块内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与人员活动规律。对于第一类用地,应重点关注儿童活动区域,如住宅小区绿地、幼儿园操场、社区公园;对于第二类用地,应关注工人长时间作业的车间、仓库和办公区。
暴露特征的确定还需与暴露参数匹配。例如儿童经口摄入土壤量、暴露频率、暴露周期等参数在风险评估模型中均有推荐取值,不能随意套用成人参数。识别受体时就要明确“谁、在哪里、待多久、通过什么途径接触土壤”,这四个要素齐备,后续的暴露量计算和风险表征才有可靠基础。
五、小结
建设用地类型划分与敏感受体识别是风险筛选的起点。第一类用地对应居民、儿童等长期高暴露人群,第二类用地对应以工人为主的职业暴露人群;分类应取规划与现状中更敏感者,混合用地应分区评价。敏感受体的识别要落到“类型、位置、停留时间、暴露途径”四个要素上,并与筛选值选用保持一致。只有把这一步做扎实,后续的采样布点、检测指标筛选和风险评价才不会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