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物料平衡基础与术语体系

在固废资源化项目中,物料平衡的所有数字都必须挂在一个明确的“基准”上。同一批物料,用湿基报出含水率60%,用干基报出含水率150%,两者说的是同一件事,但数值完全不同。如果项目建议书、化验单、验收报告各自使用不同基准,物料平衡表就会对不上,收率也会被算错。因此,本节先把基准体系和收率术语一次讲清,后续所有计算都建立在这套约定之上。

一、两套基准:湿基与干基、收到基与干燥基

固废物料通常由水分、灰分和可燃分(挥发分加固定碳)三部分组成。基准就是“以哪一部分作为分母”。

  • 湿基(收到基,as received):以物料实际收到的总质量(含全部水分)为分母。工程上常记为“收到基”,因为它是现场称重、结算、运输计量的天然基准。湿基水分记为 Mar,湿基灰分记为 Aar。
  • 干基(干燥基,dry basis):以105℃干燥至恒重后的干物料质量为分母,水分被排除在外。干基水分记为 Mad(分析基)或按干燥基定义水分不参与,干基灰分记为 Ad。

两者换算关系非常直接。设湿基水分为 Mar(以小数计),则干基某组分含量 Xd 与湿基含量 Xar 满足:

X_d  = X_ar / (1 - M_ar)
X_ar = X_d × (1 - M_ar)

举例(示例假设数据):某生活垃圾衍生燃料(RDF)收到基水分为 25.0%,收到基灰分为 12.0%。则干基灰分 = 12.0% ÷ (1 − 0.25) = 16.0%。若化验室报出干基灰分 16.0%,现场按湿基记账时就应还原为 12.0%,否则灰分被高估,可燃分被低估,热值推算随之偏差。

记忆要点:湿基换干基,除以(1−水分);干基换湿基,乘以(1−水分)。水分越高,两个基准的差距越大。含水率50%时,干基数值是湿基的两倍。

二、灰分与可燃分:一对互补量

灰分是物料在815℃灼烧后残留的无机物,可燃分则是灼烧中损失的部分(挥发分+固定碳)。在干基下二者互补:

A_d + 可燃分_d = 100%

因此只要测准灰分,可燃分即可反推。工程上常用“灰分/可燃分比”快速判断物料品质:灰分越高,可燃分越低,热值越低,资源化价值越差。例如干基灰分从16%升到30%,可燃分从84%降到70%,低位热值通常下降约15%~20%(示例估算,实际需按元素分析和经验公式核算)。这也是为什么配料、除杂、脱水等前处理工序,本质上都在调整灰分与可燃分的比例。

三、三类收率:组分收率、产品收率、元素收率

收率回答的是“目标物回收了多少”。分母不同,含义完全不同,混用是物料平衡最常见的错误来源。

  • 组分收率:以进料中某一组分的质量为分母,衡量该组分进入目标产品的比例。例如进料中塑料组分100 t,分选后进入塑料产品80 t,则塑料组分收率80%。它反映分选效率。
  • 产品收率:以进料总质量为分母,衡量目标产品的质量占比。例如进料总质量500 t,产出RDF产品300 t,产品收率60%。它反映整体产出规模,但受水分、灰分等非目标物影响。
  • 元素收率:以进料中某元素(如碳、铁、铜)的总量为分母,衡量该元素进入产品的比例。例如进料含碳150 t,产品含碳120 t,碳元素收率80%。它用于评价元素层面的资源化效率,尤其适合金属回收和能源化项目。

三者关系可以这样理解:产品收率看“量”,组分收率看“质”,元素收率看“元素去向”。一个项目产品收率60%看似不高,但若目标组分收率达到90%、元素收率85%,说明分选精准、杂质带出少,实际资源化效果是好的。反之,产品收率很高但组分收率低,往往意味着大量杂质被裹挟进产品,产品品质不达标。

固废物料基准体系与三类收率关系 基准换算(同一物料,两种分母) 湿基 / 收到基 分母=含全部水分总质量 干基 / 干燥基 分母=105℃干燥后干料 湿基→干基:÷(1−M_ar) 干基→湿基:×(1−M_ar) 示例:M_ar=25%,灰分12.0%→干基16.0% 干基物料组成(互补关系) 灰分 A_d 无机残留物 可燃分 挥发分+固定碳 + = 100% 灰分↑ → 可燃分↓ → 热值↓ 三类收率:分母不同,含义不同 组分收率 分母:进料中该组分质量 示例:塑料100t→产品80t 收率 = 80% 反映分选效率 产品收率 分母:进料总质量 示例:进料500t→产品300t 收率 = 60% 反映整体产出规模 元素收率 分母:进料中该元素总量 示例:碳150t→产品120t 收率 = 80% 反映元素去向与资源化效率 产品收率看“量”,组分收率看“质”,元素收率看“元素去向”——三者不可混用

四、实际怎么做:一张物料平衡表的基准约定

在编制物料平衡表之前,先做三件事,可以避免绝大多数基准错误。

  1. 统一报出基准并写在表头。建议现场计量用湿基(收到基),工艺计算和热值核算用干基,表头明确标注“湿基”或“干基”,不允许同一张表混用。
  2. 先测水分,再换算。水分是湿基与干基之间的唯一桥梁。每批物料至少测一次收到基水分,换算时保留一位小数,避免反复换算造成累积误差。
  3. 收率分母写清楚。在收率栏旁注明“以进料组分计”“以进料总量计”或“以进料元素计”,并附上分子分母的绝对质量,便于复核。

以一个示例说明(以下为假设数据,仅用于演示计算逻辑):某固废分选线进料500 t(收到基),水分25%,干基灰分16%,干基可燃分84%。分选后得到RDF产品300 t(收到基,水分10%),塑料产品80 t(其中塑料组分来自进料100 t),金属产品15 t(进料铁元素20 t,产品含铁18 t)。

  • 产品收率 = 300 ÷ 500 = 60%(湿基口径,需注明)。
  • 塑料组分收率 = 80 ÷ 100 = 80%。
  • 铁元素收率 = 18 ÷ 20 = 90%。
  • 若需比较RDF干基产率,则进料干料 = 500 × (1−0.25) = 375 t,产品干料 = 300 × (1−0.10) = 270 t,干基产品收率 = 270 ÷ 375 = 72%。可见同一产品,湿基60%与干基72%并不矛盾,只是分母不同。
常见错误:用湿基产品量除以干基进料量,得到“收率”超过100%或明显偏低;或把组分收率当作产品收率对外汇报。两者分母不同,混算会使物料平衡表无法闭合,也无法通过第三方审核。

最后强调闭合校验。无论采用哪种基准,物料平衡必须满足“进料某组分质量 = 各产品中该组分质量之和 + 损失量”。灰分、可燃分、目标元素都应分别做闭合校验,偏差一般控制在±3%以内可接受(示例控制值,具体按项目验收标准执行)。若偏差过大,优先检查水分测定和基准换算,再检查计量秤和取样代表性。把基准约定和收率口径固化到表格模板中,后续每一章的物料平衡计算才有可靠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