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定价假设:死亡率、退保率、费用率、利率、利润率等假设的设定方法与数据来源

寿险产品的定价,本质上是在一系列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估计之上构建财务模型的过程。这些估计即为“定价假设”。假设的合理性与稳健性直接决定了产品价格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公司是否能够覆盖成本并实现盈利目标,以及监管层面所要求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本章将系统拆解五大核心定价假设——死亡率、退保率、费用率、利率与利润率——的设定逻辑、数据来源、实务操作流程及常见陷阱,帮助学员建立从“经验数据”到“精算判断”的完整分析框架。

寿险定价假设体系与数据流 数据源层 ① 公司经验数据(承保/理赔/退保/费用台账) ② 行业经验表(CIRA、CL1/CL2、中保协发生率) ③ 市场基准(国债收益率、LPR、同业定价) ④ 监管规定(偿二代EV假设、精算规定) 五大定价假设设定 死亡率 生命表+经验调整 退保率 保单年度+产品类型 费用率 固定+变动+分摊 利率 预定利率+投资收益率 利润率 利润测试+资本成本 输出与校验 → 毛保费/净保费 → 准备金评估(法定/会计/内含价值) → 利润测试(新业务价值NBV、内含价值EV、资本占用) → 敏感性测试(利率±50bp、死亡率±10%) → 再保险安排与风险自留 经验分析反馈修正

4.1 死亡率假设:生命表选择与经验调整

核心原理:死亡率假设是寿险定价的基石,它决定了纯保费中风险保费的大小。死亡率假设并非单一数值,而是一张随年龄、性别、保单年度变化的二维表。实务中,精算师通常以行业生命表为基础,结合公司自身的承保经验、产品责任特征(如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风险暴露不同)进行比例调整或增量调整。

数据来源与设定方法:中国保险业目前主要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及其后续更新版本,分为非养老金类(CL1/CL2)和养老金类(CL3/CL4)。设定流程如下:

  1. 基础表选择:根据产品类型选择对应生命表。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通常采用CL1/CL2(非养老金类),年金保险采用CL3/CL4(养老金类),因为年金领取人群的死亡率低于普通人群。
  2. 经验数据分析:收集公司过去3-5年的实际死亡理赔数据,计算实际死亡率与生命表死亡率的比值(即A/E Ratio,Actual-to-Expected Ratio)。若A/E Ratio大于100%,说明实际死亡风险高于生命表,需上调假设;反之则下调。
  3. 趋势调整:考虑未来死亡率改善趋势(尤其对于终身寿险和年金),通常设定一个年度死亡率改善因子(如每年改善0.5%-1%)。
  4. 安全边际:定价时通常会在最佳估计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安全边际(如5%-10%),以应对随机波动和模型误差。
生命表类型适用产品特点常见调整方式
CL1(非养老金男)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死亡率较高按A/E Ratio调整,通常加5%安全边际
CL2(非养老金女)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女性死亡率约为男性60%-70%性别差异定价
CL3(养老金男)年金保险死亡率低于普通人群需考虑死亡率改善趋势
CL4(养老金女)年金保险死亡率最低长寿风险需额外评估
实务经验:对于保障型产品(如定期寿险),建议采用保守(偏高)的死亡率假设;对于储蓄型产品(如年金),则需关注长寿风险,死亡率改善假设不宜过于激进。同时,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经验分析,动态调整定价假设。

4.2 退保率假设:保单持续率的精细刻画

核心原理:退保率(或称失效率)直接影响保单的存续时间、现金价值支付、费用分摊和利润实现路径。退保率假设过高,会导致定价偏低,公司面临早期退保损失;假设过低,则可能导致产品价格偏高,缺乏市场竞争力。退保率通常按保单年度、投保年龄、缴费方式(趸缴/期缴)和产品类型分别设定。

设定方法与数据来源:退保率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司内部的保单行政系统,包括退保、减保、失效和复效记录。实务中通常采用以下步骤:

  • 分保单年度退保率:第1-2年退保率通常较高(可能达到10%-20%),第3-5年逐渐下降,5年后趋于稳定(约3%-5%)。
  • 动态退保率模型:考虑利率环境对退保行为的影响。当市场利率上升时,传统储蓄型产品的退保率可能上升(客户转向更高收益产品);当利率下降时,退保率可能下降。
  • 产品责任差异:万能险、投连险的退保率通常高于传统寿险;短期健康险的续保率与长期寿险的退保率逻辑不同。
  • 监管与再保约束:再保险公司通常会对退保率假设设定上限或下限,以控制再保风险。
风险提示:退保率假设是利润测试中最敏感的变量之一。若实际退保率高于假设,可能导致前期费用无法摊回、利差损扩大。建议在定价模型中设置退保率压力测试场景(如退保率上浮20%),评估对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的影响。

4.3 费用率假设:从费用分摊到单位成本

核心原理:费用率假设涵盖获取费用(佣金、核保、出单)、维持费用(客服、保单管理、续期佣金)和间接费用(IT、办公、管理层分摊)。费用率假设的难点在于如何将公司整体费用合理分摊到不同产品线,并预测未来费用通胀率。

设定方法与操作流程:

  1. 费用分类:将费用分为固定费用(与保费规模无关)和变动费用(与保费、保额或保单数挂钩)。
  2. 单位费用率:通常以“每千元保额费用”或“每张保单费用”表示。例如,新契约费用为每张保单300元+首年保费的8%。
  3. 费用通胀假设:一般设定为每年2%-3%,与CPI或工资增长率挂钩。
  4. 费用分摊:采用作业成本法(ABC)或直接法,将共同费用按保费、保额、保单数等动因分摊到各产品。
案例拆解:某公司定期寿险费用率设定
背景:某中型寿险公司计划推出一款20年期定期寿险,年缴保费模式。公司过去三年平均获取费用为每张保单350元(含佣金、体检、核保),维持费用为每张有效保单每年80元,续期佣金为首年保费的2%。
操作:精算团队将获取费用按首年保费的一定比例(假设首年保费为2000元)折算,即350/2000=17.5%的首年费用率;维持费用按每千元保额分摊(假设平均保额为50万元),即80/500=0.16元/千元保额。加上2%的续期佣金和3%的费用通胀,最终定价费用率确定为:首年25%(含安全边际),续年5%。
复盘:该产品上市后实际费用率为首年22%,低于假设,为公司贡献了额外的费差益。

4.4 利率假设:预定利率与投资收益率联动

核心原理:利率假设是定价假设中影响最深远、监管最关注的变量。预定利率直接决定了产品的贴现因子和准备金水平。传统寿险的预定利率由监管设定上限(目前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为3.0%),而分红险和万能险的定价利率则需结合公司实际投资能力。

设定方法与数据来源:

  • 监管基准:参考10年期国债收益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存款利率。目前监管要求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动态调整。
  • 投资收益率假设:根据公司资产配置(债券、股票、非标)的历史收益率和未来市场展望,设定长期投资收益率假设。通常采用“资产负债匹配”方法,确保资产端收益覆盖负债端成本。
  • 利差损风险控制:定价利率应低于保守的投资收益率假设,留出利差空间。例如,若公司长期投资收益率假设为4.5%,则预定利率不宜超过3.0%。
监管红线:预定利率超过监管上限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同时,偿二代二期工程要求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评估中使用保守的利率假设,若实际投资收益率持续低于定价利率,需计提额外资本要求。

4.5 利润率假设:从利润目标到定价余量

核心原理:利润率假设并非直接输入变量,而是定价模型的输出约束。精算师通过设定新业务价值率(NBV Margin)、内含价值回报率或资本回报率(ROE)目标,反推所需的定价余量。利润率假设决定了产品价格中除风险成本、费用和利息以外的“利润加载”。

设定方法与决策流程:

  1. 确定利润目标:公司管理层设定新业务价值率目标(如首年保费NBV Margin不低于20%),或设定内含价值回报率(如EV增长不低于15%)。
  2. 利润测试:在给定死亡率、退保率、费用率和利率假设下,计算各保单年度的利润分布(七要素利润测试法)。
  3. 调整保费:若利润测试结果低于目标,则需提高保费或调整假设(如降低费用率、提高投资收益率假设)。
  4. 敏感性分析:评估利润率对关键假设变化的敏感程度,确保在不利情景下仍能维持最低利润要求。
利润指标定义定价中的作用常见目标范围
新业务价值率(NBV Margin)NBV / 首年保费衡量新业务盈利能力15%-30%(保障型)
内含价值回报率(EV Growth)(期末EV-期初EV+分红)/期初EV衡量存量业务价值增长10%-20%
资本回报率(ROE)净利润 / 股东权益衡量资本使用效率10%-15%

4.6 常见误区与总结复盘

误区一:直接套用行业生命表而不做经验调整。行业生命表是混合人群的平均水平,与公司实际客群(如高净值客户、标准体、次标准体)存在显著差异。正确做法是至少进行A/E Ratio检验,并定期更新。

误区二:退保率假设“一刀切”。不同缴费期限、不同销售渠道(银保、个险、经代)的退保行为差异巨大。银保渠道的趸缴产品退保率可能高达30%以上,而个险期缴产品首年退保率通常低于10%。

误区三:费用率假设忽略规模效应。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单位固定费用应下降。若定价时采用固定费用率,可能导致规模增长后实际费用率远低于假设,产生不必要的费差损(对客户不公平)或费差益(对公司有利但可能影响竞争力)。

误区四:利率假设与投资能力脱节。部分公司为追求保费规模,采用高于实际投资能力的预定利率,导致利差损风险累积。2023年监管下调预定利率上限至3.0%,正是为了防范此类风险。

误区五:利润率目标设定过高导致产品失去竞争力。利润率与价格是权衡关系。若NBV Margin目标设定为30%,而市场同类产品仅为15%,则产品定价偏高,销量不足,最终新业务价值总量反而下降。

总结复盘:定价假设的设定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一个“假设-定价-销售-经验反馈-修正假设”的闭环过程。精算师应建立假设管理的制度化流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经验分析,将实际死亡率、退保率、费用率与定价假设进行对比,差异超过一定阈值(如10%)时需启动假设修订。同时,所有假设均需通过敏感性测试和压力测试,确保在极端情景下公司仍具备偿付能力。最终,定价假设的合理性不仅关乎产品利润,更关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和消费者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