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结构件交付标准
结构件作为EVT原型机的外骨骼与内部支撑骨架,其交付质量直接影响整机组装的配合精度、外观质感及结构可靠性。本章定义结构件交付时必须满足的五大核心维度:3D图纸版本、公差标注、材质要求、表面处理及检验样件数量,作为来料签收与评审的准入底线。
4.1 适用场景
- 结构件(塑胶、五金、压铸、钣金、型材)首次交付EVT阶段原型样件。
- 供应商提交PPAP-等级1(尺寸报告、材质报告、表面处理报告)前必须完成的标准对齐检查。
- 结构工程师、SQE与ID工程师联合进行样件签收时使用的核验依据。
4.2 前置条件
- 项目结构件BOM已释放至PLM系统,版本号与3D图纸保持一致。
- 供应商已签署《模具/工装确认书》及《EVT结构件交付承诺函》。
- ID/结构工程师已完成DFM评审并将评审纪要反馈供应商。
4.3 操作步骤
- 3D图档版本核对
接收方使用PLM/PDM系统拉取最新锁定的STP/IGS及SLDPRT/PRT源文件,与供应商交付图纸进行文件MD5或版本号比对,确认无旧版本混入。 - 公差标注一致性检查
查验2D工程图中对关键装配尺寸(如轴孔配合、壁厚、卡扣间隙)是否按GD&T标准标注,并核对待检项是否出现在供应商的《尺寸测量报告》中。 - 材质符合性验证
比对材质报告中的牌号、供应商批次号、物性表与BOM定义是否一致,且必须包含UL黄卡、RoHS/REACH合规声明。 - 表面处理对标确认
检查供应商提交的色板、光泽度测试报告、膜厚检测记录是否满足结构件AFU(批准外观样件)的限度要求。 - 样件数量清点与分包
按EVT计划需求数量核对来料数量,并确认A/B/C面样件单独包装、标签清晰,每5pcs为一组附尺寸检测报告。
4.4 输入输出物
| 输入物 | 输出物 |
|---|---|
| 3D图档文件包(STP+源文件) | 图纸版本比对状态表(通过/不通过) |
| 2D工程图(含GD&T标注) | 关键尺寸全检报告(CPK≥1.33) |
| 材质报告+UL黄卡+合规声明 | 材质符合性确认单(含物性实测值) |
| 表面处理样板+色板+膜厚报告 | 表面处理AFU对标记录表 |
| 所有样件+对应标签/分包清单 | 样件签收入库单(数量与分箱准确) |
4.5 责任边界
- 结构工程师:确认图纸版本号与BOM一致,签署《图纸版本释放确认书》。
- 质量工程师(SQE):主导尺寸测量复检、材质报告核验,签发《来料检验放行单》或《不合格品处置单》。
- 采购工程师:负责督促供应商提供合规样件及文档,处理交付延期或版本错误。
- 项目经理(PM):在样件到货24小时内组织签收会议,推动不合格项闭环。
4.6 记录材料
EVT_结构件_图纸版本核对表_Vx.x.xlsxEVT_结构件_尺寸复检报告_供应商名_零件号.xlsxEVT_结构件_材质符合性确认单_供应商名_零件号.xlsxEVT_结构件_表面处理对标记录表_供应商名_零件号.xlsxEVT_结构件_样件签收入库单_供应商名_零件号.xlsx
4.7 异常处理
| 异常类型 | 处理动作 | 输出物 |
|---|---|---|
| 图纸版本与BOM不符 | 退回全部样件,要求供应商48h内提供最新版本图纸重新备样,同时冻结旧版本E-BOM变更。 | 《图纸版本偏差退回事例》 |
| 关键装配尺寸超差 | 标记不合格件,SQE/结构工程师评估降级使用或要求供应商补做模修样。 | 《尺寸超差判定记录》 |
| 材质报告缺失或不符 | 暂停该批次入库,发出《缺陷通知单》要求3个工作日内补正真实材质报告。 | 《缺陷通知单》 |
| 表面处理色差或膜厚不达标 | 保留限度样品(LLS)并对比AFU,若未达下限则直接否决。 | 《表面处理不一致判定报告》 |
| 样件数量不足或标签混乱 | 要求供应商紧急补发,PM同步调整装配计划顺延1-2天。 | 《样件缺失与标签问题说明》 |
4.8 验收标准
- 3D图纸版本:交付的STP/IGS及源文件版本号与PLM系统当前受控的DVP版本完全一致,且供应商提供《图纸版本释放确认书》。
- 公差标注:2D工程图中所有关键装配尺寸均按GD&T标注,复检尺寸CPK≥1.33,非关键尺寸CPK≥1.00。
- 材质要求:材质牌号、供应商批次号、物性值100%符合BOM与PPAP-1要求,且提供完整UL黄卡及RoHS/REACH声明。
- 表面处理:与结构工程师签批的AFU(批准外观样件)色差ΔE≤1.0,光泽度偏差在±5GU以内,膜厚满足≥20μm。
- 样件数量:实际交付数量≥EVT计划需求数量,且A/B/C面样件独立包装、标签清晰,每5pcs附尺寸检测报告。
关键提示:五大标准任何一项未达验收标准,均应由SQE在来料检验系统内冻结该批次,不得进入试装线。同时发出《不合格品处置单》并列入供应商月度考核。
最佳实践:在供应商制样环节提前发放《结构件交付标准checklist》,并在出货前由供应商完成自检并附自检报告,可大幅降低拒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