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隐私法规全景

GDPR · CCPA · PIPL · LGPD 适用范围与核心原则
🌐 全球隐私 法规核心 GDPR 🇪🇺 CCPA 🇺🇸 PIPL 🇨🇳 LGPD 🇧🇷 ★
法规 适用范围 核心原则 / 特点
GDPR
(欧盟)
在欧盟境内设立的数据控制者/处理者;或向欧盟数据主体提供商品/服务、监控其行为(不论设立地)。 合法性、公平透明;目的限制;数据最小化;准确性;存储限制;完整性与保密性;问责制。
⚡ 同意明确 + 可携带权 + 被遗忘权
CCPA
(加州)
在加州经营且满足以下之一:年收入>2500万美元;买卖5万条以上个人信息;50%以上收入来自出售个人信息。 知情权、删除权、选择退出权(出售)、非歧视;
🛡️ 新增CPRA:敏感数据限制、更正权、自动化决策披露。
PIPL
(中国)
在中国境内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境外处理中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以向境内提供产品/服务、分析评估行为为目的)。 最小必要、公开透明、知情同意、目的限制、数据安全、
🏛️ 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LGPD
(巴西)
在巴西境内处理;或为提供商品/服务处理巴西个人数据;或对巴西境内个人数据监控。 目的合法性、必要性、自由访问、数据质量、透明、安全、预防、非歧视、问责。
🔒 类似GDPR,设立DPO、数据主体权利(更正、删除、反对等)。
⚖️ 合法公平透明

处理须有合法基础,告知清晰,不隐瞒。

🎯 目的限制

收集目的明确、具体,不得超范围处理。

📉 数据最小化

只处理实现目的所必需的最少数据。

✅ 准确性

保持数据准确、及时更新,删除不准确信息。

⏳ 存储限制

不超过必要期限,到期删除或匿名化。

🔐 完整性与保密性

采取适当安全措施,防泄露、损毁。

📋 问责制

能证明合规,有记录、有DPO、有影响评估。

// 隐私政策合规片段 · 数据主体权利响应 (GDPR Art.15-22)
{
  "rights": [
    "访问权 (Right of access)",
    "更正权 (Right to rectification)",
    "删除权 (Right to erasure / '被遗忘权')",
    "限制处理权 (Right to restriction of processing)",
    "数据可携带权 (Right to data portability)",
    "反对权 (Right to object)"
  ],
  "响应时限": "1个月内(可延长2个月)",
  "原则": "除非有合法理由拒绝,否则必须配合。"
}